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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医疗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的公开承诺
发布时间:2016-04-27 浏览次数:6177次
 

承诺人:

王卫华  武汉市肺科医院(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)院长

承诺单位:

武汉市肺科医院(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)

承诺内容:

1、切实优化医疗服务流程。认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,开展电话和网络预约诊疗服务;加强导医服务,分别在门诊大厅和肺科、结核门诊设立3个门诊导医台,引导患者就医;改进护理服务,全院8个病区开展优质护理服务;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,开展志愿者服务,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。

2、严格规范诊疗行为。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。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,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,针对 “重复检查”、“大处方”、“小病大治”等过度医疗开展自查,对违规问题查处率达到100%

3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。清理收费标准,杜绝自立项目收费、提高标准收费、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。落实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,建立服务价格查询系统,免费提供查询服务。

4、开展医疗违规行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。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“九不准”要求,坚决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,严格依法执业,杜绝无证上岗、超职业范围行医行为,杜绝违规发布医疗广告。对全院临床、医技科室检查覆盖率达100%,全年门诊处方检查不少于1000份,住院病历不少于300份。

5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。全年聘请5名社会监督员对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第三方监督,每季度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,并将整改情况30日内向社会监督员进行书面反馈。

6、健全医疗服务违规行为问责机制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。及时发现和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,按照《武汉市医疗服务违规行为问责办法》的要求,对责任科室及个人进行问责处理,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。

7、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设立医院24小时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5307137359,并设立每周四上午为院领导接待日,医疗服务投诉在4个工作日内回复,投诉的处理率、回告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%

武汉市肺科医院(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)

       一六年三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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